剛做完一份freelance job, 是朋友介紹的。對方事先申明, 這份job是急﹑趕﹑報酬緊絀。不過這份工作內容有趣, 而且有收入總好過零, 所以欣然答應。和他們的客戶開了一次會﹑跟了一晚通宵(有客在場的), 還有一些跟進工作, 統統沒問題照做, 他們也很nice, 說到底是不錯的經驗。工作順利完成, 昨天給他們開單收錢, 已寫明有30天期限付款, 對方回覆恐怕需時3個月才可找數, 因為要待他們的客戶找數才可給我報酬。
無奈得很! 那是個很小很小很小的數目而已。那個客戶做的生意, 日日收現金, 沒錢找街數, 開玩笑吧。為何在做生意的世界裡, 一定要欠人家錢這麼久, 當然他們不會認為是「欠」, 是一種精算師計過度過的財技吧。做廣告公司也知道, 好些客戶幹一盤賺大錢生意, 有大銀碼進賬, 卻回頭欠你蠅頭小利。討厭! 報應, 希望有吧, 最好有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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